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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|青岛出台规定护航村级事务规范运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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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|青岛出台规定护航村级事务规范运行

人民日报|青岛出台规定护航村级事务规范运行

青岛(qīngdǎo)出台规定护航村级事务规范运行 近日,山东青岛出台《青岛市村级(cūnjí)重大事项(shìxiàng)决策和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聚焦村级重大事项决策、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等6个方面,提出42条规定措施,为村级权力运行(yùnxíng)套上“制度笼子”,推动(tuīdòng)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。 《规定》明确(míngquè)了需按程序提交村民(代表)会议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(代表)大会决议的23项村级重大事项清单,涵盖村民委员会设置调整、大额(dàé)资金使用及集体资产(zīchǎn)处置(chǔzhì)等关键领域。决策程序方面,《规定》在“四议两公开”的基础上,建立“五议一审两公开”决策程序,明确未按程序提交会议决议的事项无效、建立重大事项全程纪实制度、财务收支(cáiwùshōuzhī)“联审联签”等11项“硬(yìng)措施”,把党的领导(dǎngdelǐngdǎo)贯穿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全过程各方面。 《规定》细化了村干部廉洁履职的4个方面正向要求和10条、66种负面情形,包括禁止在村庄工作(gōngzuò)中虚化弱化(ruòhuà)边缘化党的领导,禁止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中侵占、挪用(nuóyòng)等。 《人民日报》(2025年(nián)6月9日 11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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